各单位、全院干部职工:
端午将至,为进一步推进“清廉建院”建设,落实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要求,建构清廉高效的管理服务体系,塑造品正气清的干部职工队伍,现就有关纪律重申如下:
一、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收受下属单位和个人、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信用卡、电子红包等财物。
二、严禁纵容、默许父母、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特定关系人利用自己的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红包礼金。
三、严禁用公款以奖金、补助、慰问等名义向主管部门、业务单位及行使公权力的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赠送红包礼金。
四、严禁以年节假日、婚丧喜庆、添产置业、庆生贺岁等名义,用看望、慰问、祝贺等方式向上级领导、其他行使公权力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属或特定关系人赠送红包礼金。
五、严禁以无法拒收为由,边上缴边留存、多收受少上缴可能影响行使公权力的红包礼金。
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于6月30日前,如实上交党的十八大以来违规收受的红包礼金,主动说明违规赠送红包礼金问题的,视为主动整改,按照自查从宽原则处理。
七、不主动上交违规收受的红包礼金或在自查自纠后仍违规收送的,按照被查从严原则,一律先免职再从严查处。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广大教职工廉洁从教的教育引导。学院纪委将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从严查处,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731-58662805
监督举报邮箱:hnuccjw@163.com
附:湖南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中共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5月31日
湖南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表时间:2022年05月30日 10:40 来源:三湘风纪网
2022年端午节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营造廉洁过节浓厚氛围,日前,湖南省纪委监委对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1.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丁珍良向管理服务对象索要贵重物品问题。2019年9月至2020年10月,丁珍良向承接湖南广告监测项目的某公司项目负责人先后索要华为笔记本电脑1台、华为手机3台,价值折合共计人民币5.25万元。其中,部分物品系采取邮寄形式送达丁珍良。2022年5月,丁珍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株洲市渌口区财政局违规发放化债工作奖、财税管理目标考核奖问题。2021年6月,株洲市渌口区财政局以发放化债工作奖励名义向有关个人和单位违规发放奖金20万元,其中个人13万元、单位7万元。2022年1月,该局经集体研究向全局82名干部发放财税管理目标考核奖励205.24万元。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建华对违规发放化债工作奖、财税管理目标考核奖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陶建湘对违规发放财税管理目标考核奖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2年5月,张建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陶建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均受到相应处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3.邵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违规套取资金给干部职工购买服装问题。2020年2月21日,邵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党组书记张映梅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以虚列参加轮滑比赛、和谐运动会支出名义套取资金19万元,为全局76名干部职工分别购置一套正装。2020年4月该局从某服装店购买76张提货券(每张面值2500元),提供给干部职工自行选购服装。2021年11月,张映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4.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李佳军违规接受宴请、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9年11月27日,李佳军带队赴长沙参加培训,期间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李某安排的宴请。2019年春节、2020年4月,李佳军先后收受某房地产企业所送2条高档香烟、面值5000元加油卡、3000元现金红包。2021年10月,李佳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5.常德市石门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原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四级调研员龚佑平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2021年9月25日至29日,龚佑平分4批操办女儿婚宴,并主动邀请85名管理服务对象和单位同事参加,违规收受其所送礼金4.33万元。之后龚佑平在填写《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礼事后报告表》时未如实说明婚宴操办情况。2022年2月,龚佑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违纪资金全部退还。
6.郴州市嘉禾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平英等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及违规中餐饮酒问题。2021年9月16日,郭平英率6名工作人员在该县某加油站开展计量检定和成品油质量检查工作,之后接受该加油站站长安排的中餐。席间,该局工作人员李知明、彭玮违规饮酒。2021年12月,郭平英、李知明、彭玮3人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均受到相应处理。
7.永州市双牌县广播电视台原党组书记、台长王红梅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送礼问题。2017年7月至2019年5月,王红梅安排人员采取虚列见习生工资、虚报聘用人员等支出的方式套取资金46.1715万元,用于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款送礼等,其中王红梅个人违规领取津补贴5.32万元。2021年6月,王红梅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按照四级主任科员确定其工资待遇;其他相关责任人均受到相应处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8.怀化市芷江县发改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先春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21年9月7日至10日,李先春率县发改局、县财政局7名工作人员前往湖北枝江等地开展省级储备粮保管服务项目询价工作,外出期间的7次用餐均由随行的管理服务对象周某买单。此外,李先春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1月,李先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其他相关责任人均受到相应处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通报指出,经过持续整治,我省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总体上得到有力遏制,但仍有极少数人在高压态势下,享乐之心不死,奢靡之举不停,通过隐形变异、花样翻新规避监督和查处。有的由地上转入地下搞“躲猫猫”,或者异地接受请吃,或者转到农家乐、“一桌餐”等隐蔽场所吃请,或者在管理服务对象上打主意,“不吃公款吃老板”;有的在方式途径上玩花样,或者通过物流快递收送钱物,或者分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的在公款上做文章,虚列名目套取资金,或者用于吃喝玩乐,或者私分滥发。严肃查处、公开通报上述8起典型问题,就是要提醒督促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鉴、反躬自省,时刻自警自律,防止行差踏错;就是要释放对“四风”问题紧盯不放、寸步不让、一抓到底的强烈信号。
通报强调,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斗争精神,以自我革命的决心,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的主基调,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聚焦易发多发的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突出问题,盯住抓、持续抓、反复抓,加强监督检查、开展明察暗访,守住重要节点、强化通报曝光,对顶风违纪问题严查快处、决不放过,确保节日风清气正。